(原标题:温商投资台儿庄数千万元,53.8亩土地被当地政府无偿收回)

投资数千万元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开发酒厂项目,项目涉及的53.8亩土地却被当地政府无偿收回,后以1.654亿元的价格二次出让。围绕这宗地块的开发建设和所有权之争,李学堆等在鲁温商已经历10余年的漫漫维权路。

5月20日,山东省温州商会向山东省检察院提交了一份紧急报告,反映地块所涉案件存在不公正及行政干预风险,要求依法进行检察监督,维护在鲁温商的合法权益。日前,温都记者赴山东省济南市、枣庄市实地走访调查,旁听了有关案件庭审,探寻这起维权事件的幕后真相。

温商投资台儿庄数千万元,53.8亩土地被当地政府无偿收回温商投资台儿庄数千万元,53.8亩土地被当地政府无偿收回

图为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酿酒总厂

温商经招商引资介入老酒厂开发项目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台儿庄地处山东南部,历史上曾是兰陵郡的一部分,李白的《客中行》让这里的美酒名扬天下。

明清时期,台儿庄因京杭大运河而兴,百年老字号道升酒坊应运而生。道升酒坊传承近300年,在新中国成立后并入国企枣庄市台儿庄忠仁酒业制造有限公司。

由于经营不善,忠仁酒业制造有限公司和所属的枣庄市台儿庄酿酒总厂在10多年前分别破产。在此背景下,温商李学堆、周义孝等人经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介入了酒厂破产处置。

“区政府想把老酒厂迁建到台儿庄经济开发区,老酒厂地块用来开发商业住宅。”李学堆当时是枣庄温州商会的常务副会长,他说,“忠仁酒在当地被称作‘鲁南小茅台’,市场认可度高。老酒厂地块地处市中心,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

2013年8月12日,李学堆代表温商投资者和台儿庄区签订了《项目合同书》。合同约定,区政府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向投资者提供台儿庄经开区一处约150亩的工业用地,用于建设新酒厂;投资者在新建酒厂、开发老酒厂地块时,政府做到“七通一平”供地条件;双方约定老酒厂破产资产及土地总价款6000万元。

“回过头来看,合同里的许多承诺政府根本没法兑现。”周义孝说,合同签订后不久,他们就陷入10余年的漫漫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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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当地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投资4675万元后暂缓支付土地尾款

项目启动后,温商和当地人李汉清共同注册成立枣庄市古镇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镇酿酒公司”)、枣庄市古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镇置业公司”)。

2013年9月5日,古镇酿酒公司以1350万元拍下老酒厂的商标、设备等破产资产。

2014年5月28日,古镇置业公司以6650万元拍下老酒厂地块53.8亩土地使用权。

“我们一期土地款付了3325万元,政府根据《项目合同书》对超出6000万元部分给予1980万元财政补贴。”周义孝说,根据土地出让合同,他们还要在2014年10月31日前付清1300余万元尾款。

在尾款支付截止日前,台儿庄区政府却迟迟无法提供新酒厂地块。“《项目合同书》约定2014年8月11日之前提供位于台儿庄经开区的地块,这样我们才能启动建设新酒厂,并对老酒厂地块进行搬迁开发。”李学堆回忆,当时老酒厂的部分门面房被酒厂职工等人占据,政府未采取措施做到“七通一平”,“在政府先行违约,而我方已支付4675万元的情况下,为避免投资风险,我们暂缓支付土地尾款。”

为了推进项目实施,投资者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有领导口头告知,新酒厂地块黄了,但也没有给我们找别的替代地块。”李学堆说,后来他们从环保部门获悉,新酒厂地块位于南水北调保护区内,根本无法建设酒厂等涉污企业。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规定: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而台儿庄区政府许诺给温商的地块距离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内的韩庄运河仅4公里。

一份意外发现的“无偿收回”批文

2021年5月,老酒厂地块开发停滞7年后突然在枣庄市自然资源交易大厅再次挂牌,随后被枣庄市台儿庄区城镇投资有限公司以1.654亿元拍下。

“作为土地使用权人,事先我们竟然毫不知情,直到拍卖结束后才从网络上看到消息。”周义孝说。

2月16日,记者在台儿庄区文化路看到,老酒厂地块已建成在售楼盘“城投·文园”。附近多位居民向记者证实,老酒厂是2021年前后被拆迁的。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李学堆等投资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退还投资款并支付利息损失,但始终未获答复。

当地凭什么收回温商土地?当事人为何毫不知情?收回程序是否合法?2月17日,记者走访了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当地宣传部门,提出上述疑问。截至发稿时,相关部门未予回应。

在采访中,记者获取一份枣庄方面出具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古镇置业公司未按合同缴纳老酒厂地块的尾款,经催告仍未缴清并产生了违约金。因该土地闲置超过2年,被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至2017年12月,地块累计产生违约金3700余万元,被无偿收回。

“这个说法完全回避了政府未提供新酒厂地块、老酒厂没有‘七通一平’等违约问题,将责任推给投资者。”李学堆表示,政府收回土地未经合法手续,他在2019年12月前往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档案室查找资料,才意外发现一份《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台儿庄区TEZ2014-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枣政土字〔2017〕140号)。该文件同意台儿庄区无偿收回老酒厂地块,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李学堆称,他当场对批复文件提出质疑,“工作人员称文件是为了应对上级督办土地闲置问题,需要一个材料作为免责依据。”

投资者还出示了一份台儿庄区经信局《关于继续履行项目合同书的答复》,这份2018年4月的文件称,“如继续履行原签订的项目合同书,需本人(李学堆)或委托代理人(出具书面委托书)与政府进行洽谈协商。”

李学堆说,根据工作人员的解释和这份“可洽谈协商答复”,他当时并未对“无偿收回批复”引起重视,“没想到政府最终会凭这样的内部批文,直接将土地无偿收回。”

当地股东涉案被查累及温商投资人

前述枣庄方面的情况说明还提及古镇置业公司股东李汉清是当地涉黑人员李绍彬的代理人。情况说明称,2020年9月起,李绍彬案专案组拟将老酒厂地块作为涉黑资产没收,因台儿庄区政府无偿收回在前,无法被再次没收。若土地未被政府收回,也会被专案组没收。

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文,李绍彬黑社会犯罪集团曾盘踞枣庄20多年,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15项罪名,2020年该团伙覆灭。

“李绍彬案,温商投资人损失也很大,专案组要没收也只能没收李汉清持有部分。”李学堆等投资者回应了涉黑说法,并介绍了老酒厂项目和李绍彬案的关系。

李学堆称,2013年,台儿庄区为开发老酒厂项目,让李绍彬介绍温商投资。“李绍彬也看中了该项目,想让温商负责经营,他则通过李汉清代持股份获利。”李学堆说,温商此前投资了李绍彬名下的铁矿项目,李绍彬便从铁矿项目里把温商的部分投资款转入酒厂项目,让温商占股约1/3,并由温商出面和台儿庄区政府签订了招商引资合同。

“李绍彬案侦办期间,警方多次找到温商调查,我们反映了遭涉黑团伙侵害的情况。”周义孝说,“李绍彬案由中央督导组督办办结,李绍彬被判无期徒刑,当地多名厅级官员涉案落马,如果温商涉案早就被一并处理了。政府不应该无偿收回我们的合法投资。”

李绍彬团伙覆灭后,其在古镇置业公司、古镇酿酒公司中由李汉清代持的股份被法院拍卖,温商将这些股份全部买下。同时,温商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拿回铁矿里剩余的投资款。(2022)鲁0402民初4382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判李绍彬偿还910万元及历年利息,合计约1400万元,但李绍彬的财产已被全部没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行政复议期限成庭审焦点

2024年9月,古镇置业公司先后向枣庄市政府、山东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市政府确认台儿庄区单方面解除《项目合同书》违法并偿还投资人损失,要求省政府确认枣庄市无偿收回土地的批复违法。

枣庄市政府于去年底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理由是古镇置业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区政府违约不予供地。古镇置业公司目前已经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市政府撤销驳回复议决定书,案件目前尚未开庭。

山东省政府则以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为由驳回复议请求。古镇置业公司随后起诉山东省政府,要求撤销驳回复议决定书。2月18日,案件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古镇置业公司代理人、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科在庭上表示,枣庄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文是一份内部行政批文,不是对外的具体行政决定书,其抄送对象是台儿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因此不直接对古镇置业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同意收回土地时未经调查,忽视了区政府违约在先的事实。即便要强行收回,按照自然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也应该先向土地使用权人发出《调查通知书》并告知听证权利,这些程序目前全部缺失。”金科说,如因政府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采取延期开发、置换土地、协议有偿回收等措施,而非直接无偿收回。

针对复议期限问题,金科认为2017年的政府内部批复没有送达古镇置业公司,而是在两年后才被李学堆意外发现。内部批复未经法律程序转化,不能直接作用于企业。再结合台儿庄区经信局2018年发文称“履行项目合同还可洽谈协商”的事实,企业自然不会对该批复提起复议或诉讼。

“2024年9月,我和企业股东到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了解情况,被告知由于2019年我方看到了‘无偿收回批复’,这个批复文件就是处罚决定。”金科表示,基于这个事实,古镇置业公司随即提起行政复议,因此不存在超过复议时限的问题。

山东省政府代理人在答辩中坚持认为,行政复议时效应从2019年12月李学堆看到批复文件开始计算,因此2020年12月之后就超过复议期限。

“台儿庄酿酒总厂开发项目”维权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山东省浙江商会、山东省温州商会等商会组织关注,山东省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季瑞彩当天特地赶来旁听庭审。

“目前在鲁浙商约50万人,其中温商超过20万人。浙商投资创办的规模以上法人企业达7000多家,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季瑞彩说,山东枣庄等地近年来发生多起侵害浙商合法权益事件,严重影响了浙商的投资信心,“我们希望这些案件能够引起山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温都记者 谢树华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